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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职责
 
处室职责
1.处室职责

  (一)办公室(监狱和戒毒工作处)

 综合协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拟订并督促实施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统计、信访、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指导全省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组织协调司法行政外事工作;承担指导、监督、检查监狱、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落实的有关事项。

 

  联系电话:83770247

 

  (二)法制宣传处

 承担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拟订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检查全省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3908659

       

  (三)律师公证工作处

 拟订律师公证执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律师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对律师公证行业的检查、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联系电话:83770279

 

  (四)法规和行政审批处

  

  组织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厅机关行政复议、应诉以及国家赔偿等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执法工作;负责仲裁机构登记工作;负责全省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工作;承担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的审核和律师事务所重大事项变更的核准、备案工作;负责公证员任职申报、变更、免职、颁发执业证书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审批、重大事项变更、颁发执业证书工作。

 

   联系电话:83700227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检查、指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承担省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83770240

 

  (六)基层工作处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以及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检查、指导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执行情况;指导“148”法律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87821670

 

  (七)司法鉴定与司法考试处

 负责全省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工作,对其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负责全省对经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审查合格的所属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备案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章,组织实施司法考试。

 

  联系电话:83770273

 

  (八)法律援助工作处(省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监督全省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政策调研,拟订并实施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的规划;承担全省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

 

   联系电话:87528421

 

  (九)计财审计装备处

 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不含戒毒管理局)财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及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监狱戒毒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财政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被装和警车等的计划调拨和管理工作;负责厅直属单位财政收支内部审计和指导监狱戒毒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办监狱戒毒系统和厅直属单位厅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具体审计事项。

 

   联系电话:83787323

 

  (十)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监狱戒毒系统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省监狱戒毒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协助管理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交流,并提出意见;负责律师、公证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工作;承担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83770253

 

  (十一)培训与警务督察处

 负责厅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及警务督察工作;指导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联系电话:83770260

 

  (十二)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83758191

 

  (十三)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联系电话:83725448

 

  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律检查组

  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联系电话:83770181

 

  政治部(警务督察总队)

  省司法厅设置政治部(副厅级),管理人事处、培训与警务督察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联系电话:8377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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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91-83727990 传真:0591-83725062 电子邮箱: xxk@fjsf.gov.cn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邮编:350003

2.省监狱管理局

   副厅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电话:0591—87020001 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6号  邮编:350002 

3.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正处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电话:0591—87321133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歧路17号  邮编:350013

4.省法律援助中心

    正处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对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分派执业律师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组织培训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调研。

    办公室:0591—87528421 业务部:0591—87531001 受理部:0591—87530943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邮编:350003

5.省“148”指挥中心

   正处级建制,由省司法厅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司法部的指示及省司法厅党委的部署,统一领导和管理全省“148”工作。
  二、建立、规范全省“148”工作机制,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内、外部联动单位的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全省“148”内外联动工作的指挥,负责全省“148”工作重大案件的督查办。
  三、组织全省148工作人员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党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积极提供热情、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围绕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认真总结经验,定期整理分析全省各地群众所关注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掌握社情民意,报告党政领导。
  五、受理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职业人员的投诉和举报,部署查处措施并告知查处结果。 
   
联系电话:0591—8771368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邮编:350003


6.省律师协会

 对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行职务,指导、总结、交流律师业务工作,开展与律师业务有关的法学研究,努力提高律师业务素质;不断促进律师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创办律师会会刊,编印律师信息和有关业务书籍;增进省内外律师之间的联系,开展与境外律师及律师团体的交往活动;举办会员的福利事业;以及其他由协会办理的事项。

 办公室: 0591—87551410  业务部:0591—87550103  纪律部:0591—87539941

 会员部:0591—87552047  省直律师工作部:0591—87539870  宣传联络部:0591—87557971

 地址:福州市八一七北路190号闽星楼四层  邮编:350001

7.省公证协会

  对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宣传公证制度,组织开展公证业务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为会员提供业务信息、资料和咨询服务,不断促进公证工作的改革和发展;支持公证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有关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会员参观、学习,进行业务交流,兴办会员的福利事业及加强与外省、市、自治区公证员协会的联系,开展与国外、港、澳、台地区公证人员和公证团体及有关组织的交流活动。

  会员部:0591—83707142  业务部:0591—83786983 

  省公证协会台湾公证书验核窗口:0591—83772454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 邮编:3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