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单位 | 项目 | “放管服”改革具体措施 |
1.省审改办 | 1.印发2017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 4月25日,提请省政府印发《2017年福建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闽政〔2017〕14号),明确我省2017年十个方面共三十一项“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 |
2.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4月27日,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通知》(闽政办〔2017〕44),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目前全省已对外公布第一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项目23292项,其中“一趟不用跑”事项3304项、“最多跑一趟”事项19988项。 | |
3.下放漳州市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要求,经省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下放漳州市实施省级经济管理权限30项,支持漳州市开展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试点。 | |
4.指导省级部门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 | 指导20家(不包括8个试点单位)省级部门制定“三集中”行政审批改革方案,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向一个内设机构相对集中、机构成建制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理向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对部门审批事项集中情况和流程再造等加强指导、提出要求,推进构建“审监分离、批管并重”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 | |
5.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 | 制定《关于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审核工作方案》,提出大力推进减权放权等10个方面任务。编制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操作指南,并于5月26日召集省直43个单位部门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进行权责清单融合业务培训,对全省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行统一规范。目前,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卫计委等43家单位已开展权责清单融合编制工作。 | |
6.推行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 | 5月份,会同省质监局召开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部署会议,部署推进省级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工作,由省标准化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解读国家《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和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工作部门行政许可规范》,推进事项名称、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审查工作细则的标准化。 | |
2.省发改委 | 1.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 | 修订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第一阶段集中办理事项批复格式化文本,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 |
2.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根据闽政办〔2017〕44号文件要求,梳理出国家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含3个子项)的子项“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合作项目的审核转报和自愿减排的初审”、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借款规模的初审、限额以上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初审、使用政务网络资源的审核、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转报、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转报、国家鼓励发展的限额以下内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等7项事项的办理条件,积极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 |
3.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 | 修订《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闽发改法规〔2016〕277号),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明确责任分工。 | |
4.拓展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应用 | 拓展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对接省工商一体化平台,实时接收了100多万户“一照一码”企业登记、变更和注销信息,及时向省级大数据中心汇聚,同步实现面向国税、地税、质监、公安、商务、金融办及各地市数字办的推送服务。 | |
3.省经信委 | 1.简化优化服务 | 深入推进优化服务,对10项认定类事项进行梳理,优化流程,简化格式文本,精简审核环节,提高服务效率。 |
2.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 印发《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双随机工作细则》,开展2017年第二批“双随机”检查对象和人员的抽取工作,主要涉及节能监督检查。 | |
3.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省经信委列入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共57项,全部已实现“最多跑一趟”。 | |
4.省卫计委 | 1.推进减权放权 | 对照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事项。 |
2.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 1.成立省卫生计生委“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小组,继续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 |
3.清理中介服务 | 取消6项中介服务事项,修改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并指导市、县(区)卫生计生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 |
5.省教育厅 | 取消权责事项 | 取消1项权力事项(子项),取消5项内部管理事项,对部分权责事项进行调整。 |
6.省公安厅 | 1.加快推进行政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 | 认真贯彻执行《省公安厅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实施方案》,开展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修订工作,加快推进行政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 |
2.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全面梳理本厅“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全程网办事项及即办事项。 | |
3.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 部署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建设,完善“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省公安厅对各地工作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制度。 | |
7.省安全厅 | 制定相关事项监管实施方案 | 制定《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方案设计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竣工验收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
8.省司法厅 | 1.推进减权放权 | 一是下发委托实施通知。下发《bt365官方网站关于将部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实施的通知》(闽司〔2017〕107号),就委托实施方式、委托实施事项纵向清单调整、委托实施事项专用章使用、信息更新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
2.简化优化服务 | 印发《bt365官方网站关于取消公证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部分申请材料的通知》(闽司〔2017〕148号),取消“担任公证员申请书”“公证机构推荐书”“申请人的个人简历”“公证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实习鉴定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实习考核合格意见”等14项申请材料。 | |
3.完善司法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系统相关数据 | 印发《bt365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对司法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后台管理系统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完善的通知》(闽司办〔2017〕46号),结合省司法厅后台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会同厅相关业务处室与各设区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后台数据,加快法律服务数据库建设步伐。 | |
4.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将“台湾公证书核验”“法院通知类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等2项事项,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 |
9.省财政厅 | 1.推进减权放权 | (1)简化省级预算单位办理银行账户流程。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对我省《关于规范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的通知》(闽财库〔2011〕11号)规定的单位范围、管理方式等管理权限进行调整:一是无财政拨款的单位不再列入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二是省级单位非财政性资金账户和贷款户的管理由原来的审核方式改为备案管理方式。上述两项管理权下放到银行,相关单位可直接找银行办理。(2)省以下两院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属地管理。2017年1月1日起,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上收省级统一管理,涉及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财政局受理本级政府采购事项的计划申报、审核、变更等监督管理工作。(3)支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健全符合科研规律的省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奖励力度,明确劳务费开支范围,不设比例限制,改革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改进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差旅费管理,完善高校会议管理,改进高校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制度。(4)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新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统筹考虑省属高校各项功能,合理确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结构比例,通过提高生均综合定额标准,进一步提高基本支出比重;通过专项资金整合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中高校能够统筹使用的比重,支持我省高校进一步增强办学自主权,激发科研创新能力。 |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在互联网公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对象名单,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告。同时,在省级财政在门户网站设置便民查询模块,对近5年受过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名单进行公开。 | |
3.制定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 | 进一步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措施。制定《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印发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施行。 | |
10.省人社厅 | 1.推进减权放权 |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整合成1项行政审批,并授权各设区市人社部门具体实施。 |
2.公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 出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全省尚在组织实施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128号)。 | |
3.完善随机抽查机制 | 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人社文〔2017〕86号),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将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及其他执法事项全部纳入随机抽查范围。 | |
11.省国土厅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1.印发《2017年随机抽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检查三方面工作:一是出让前方案的拟定和审批情况。二是出让中招拍挂交易过程的实施情况。三是出让后合同的履行情况。 |
11.省国土厅 | 2.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即办事项和全程网办事项,其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资质审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资质审批、国家级矿山公园申报审查、省级地质公园审核、矿泉水水源地年检等7项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作为“一趟不用跑”事项,建设项目无压覆矿产资源证明作为“最多跑一趟”事项;同时将上述事项的办理服务指南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和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
3.推行行政审批和服务标准化 | 梳理编制《福建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闽国土资文〔2017〕137号),对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名称、子项拆分、类别划分进行统一规范,依据同一法律、法规、规章条款设定的事项,不同层级的事项名称和事项数量、办事条件基本相同。 | |
12.省环保厅 | 1.推进减权放权 | 推进精准放权,将8大类84小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焚烧(年焚烧1万吨以下)、填埋许可证核发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2.做好下放事项的衔接落实 | 研究制定《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部分权限的通知》(闽环保土〔2017〕20号),加强对部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权下放后的管理,确保审批事项下放工作接得住、管得好。 | |
13.省住建厅 | 1.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进一步优化服务,减少办事环节,共梳理公布11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理事项。 |
2.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 | 印发《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明确2017年年底前,涉及本部门审批的12项行政审批和8项公共服务事项,均建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 | |
14.省交通运输厅 | 1.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模式改革 | 深化机动车驾驶培训模式改革。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工作部署,全力推动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模式改革,完善省级驾培监管服务平台,积极引导驾培机构自主建设选用计时应用平台,为“计时收费、先培后付”新型服务模式真正落地提供信息化支撑。截至2017年5月31日,我省共有汽车类驾培机构577家,均已全部安装使用计时培训系统,其中提供“计时收费、先培后付”模式的驾培机构479家,占比达83.02%。 |
2.加强路政许可标准化管理 |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行政许可,省公路局对《福建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行政许可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闽路路政﹝2015﹞1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福建省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行政许可标准化管理指南》(闽路路政﹝2017﹞7号)。 | |
3.简化优化服务 |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复查不需提供监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证。 | |
15.省农业厅 | 1.编印“放管服”应知应会小册子 | 为编印《“放管服”应知应会30题》,解答什么是“放管服”“双随机一公开”公共信用信息等基础知识,介绍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单管理、信用联合奖惩制度、“红黑名单”制度、随机抽查制度、“双公示”制度等涉及“放管服”方面的相关知识。 |
15.省农业厅 | 2.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做好国家“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实地检查的迎接工作。编制、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5个大项、行政处罚事项136项。同时,在福建农业信息网中建立“双公示”专栏,公布“双公示”目录清单和相关法规政策,实时更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对省政务数据汇聚平台上的行政许可信息进行更新,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向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行政许可公示信息665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1条。对照检查要求,梳理形成省农业厅2017年5月份“双公示”台帐,其中行政许可公示信息134条。 |
3.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 | 根据《省农业厅推进省级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方案》,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各项具体措施: | |
16.省林业厅 | 1.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 | 拟定本部门行政审批“三集中”具体实施方案,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0项。完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省级核发”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转报”的审查工作细则。 |
2.推进全省林业网上审批系统开发 | 审查全省林业网上审批系统开发建议方案,进一步落实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改革。 | |
17.省水利厅 | 1.完善清单管理 | 编制并印发福建省水利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 |
2.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 | 印发《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水法规〔2017〕3号)。 | |
18.省海洋渔业厅 | 1.完善清单管理 | 编制并印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对厅及厅属单位应规范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公布。 |
2.规范办事指南和办理流程 | 对所有入驻厅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重新进行流程再造,全面修订各事项办事指南。 | |
3.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新增2项即审即办事项,通过外网预审、申请材料快件邮寄送达方式,实现“一趟不用跑”目标。 | |
4.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 研究制定《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开发方案。 | |
19.省商务厅 | 1.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将“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变更”“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等2项公共服务事项列入“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清单,进一步规范细化形成操作性强的办事指南。 |
2.初步完成全省12312投诉系统改造 | 4月份,初步完成对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系统的升级改造,新的12312系统按照商务部统一标准规范进行开发、部署和对接,实现实时接听12312热线电话、办理商务领域举报投诉案件、监管辖区范围内12312热线动态、与商务部对应的平台互联互通等功能。全省8个设区市(不含厦门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77个县(市、区)完成了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语音设备安装,分别占全省设区市的100%、县(市、区)的98.7%,形成贯通省市县三级的12312网络体系。全省各中心(工作站)均制定举报投诉案件办理、转交、反馈等工作流程及工作职责、工作守则、行为规范、保密制度、规范用语等规章制度,形成了以12312热线电话为主,网上投诉、来信来访为辅的多渠道举报投诉服务体系。 | |
3.简化优化服务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事项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中标金额与进口合同金额、代理商与最终用户签订合同金额之间差额较大的说明材料”;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事项的办理时限由2个工作日压缩到当天办结。 | |
19.省商务厅 | 4.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 | 落实做好“设立对台小额贸易公司(含从事与金马澎贸易公司)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2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漳州市实施的衔接落实。召开下放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对接会,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指导相关人员进行实务操作练习。下发《关于做好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职能下放衔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市场〔2017〕37号),进一步明确下放衔接工作。 |
5.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 在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的基础上,组织开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取软件。随机抽取了“单用途预付卡”执法检查人员和被检市场主体名单,抽取现场做到全程录像,电脑留痕。 | |
20.省文化厅 |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 进一步补充执法人员、经营单位信息,完善检查清单、检查事项;进一步拓展抽查方法,紧密结合日常检查、暗访巡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实际,坚持每月抽查、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 |
21.省地税局 | 1.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 | 优化网上办税系统,提高纳税人对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的满意度。截止目前,已累计优化改造网上办税系统中的40多个功能点,包括部分申报表的打印页面新增导出功能、新增部分申报表的内容填写暂存功能、优化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采集模块等功能。 |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 积极协同省国税局做好国地税联合移动办税平台项目的建设及推广工作旨在建设一个涉及福建省国地税所有纳税人的数据采集、数据利用、数据共享、流程协作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除了整合国税局的闽税通和地税局的3A移动税务平台两个APP原有的功能,还新增附征税费申报缴纳、发票代开、二手房评估预录入等创新功能。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系统开发,项目完成后纳税人只需下载一个APP就能随时随地办理国地税两家的业务,从而有效减轻纳税人负担和减轻基层窗口工作压力。 | |
3.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 | 通过实行纳税人办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联合办税工作、持续升级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实时查询办税服务厅排队信息、推行预约办税,实现跨地区经营企业涉税事项的通办和自助办税设备“进区入社”等系列改革措施,推进网上办税,进一步压缩办税时间。 | |
21.省地税局 | 4.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 1.印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地税〔2017〕43号 ),明确“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及具体分工等事项,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纳税人的认同感。 |
22.省工商局 | 1.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改革 | 实行企业设立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制定下发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实施意见,6月1日上线运行全省企业设立登记网上全流程办理系统。 |
2.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 代拟《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13个涉企证照,争取8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同时,支持福州市推进“证照分离”试点,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 | |
3.简化优化服务 | 出台行政审批提速增效9项制度(“一趟不用跑”清单制度、“最多跑一趟”清单制度、限时办理制度、一人负责制度、延时服务制度、窗口动态增减制度、预约服务制度、否决指导制度、集体研究制度),并明确了4项“一趟不用跑”、12项“最多跑一趟”、6项“限时办结”、2项“限时办理”等事项清单。 | |
22.省工商局 | 4.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组织开展全省工商系统双随机综合抽查2次,已检查企业8428户次,其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924户,立案5起。探索推行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指导福州、厦门、泉州、平潭等地试点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6-7月份,针对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在全省部署开展“1+X”专项督查,对随机抽取的全省557家宾馆饭店、商场超市相关经营行为开展督查。 |
5.推进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 | 将公示系统运行管理列入省政府绩效考核。扩大涉企信息归集政府部门范围,今年增加审计、统计、人防等部门作为第三批涉企信息归集部门。目前,公示系统共归集公示了全省省、市、县三级共3422个部门各类涉企信息6100多万条,访问人数达4亿多人次。 | |
6.推进权责清单整合 | 召开行政权力与责任清单融合编制工作部署会,开展省工商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融合编制工作。 | |
7.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 | 省工商局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向企业注册处集中,统一在省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办理。 | |
8.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 制定《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从简化办事材料提交、大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加强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 |
9.做好商标注册代理点的指导申报工作 | 工商总局商标局于5月19日正式批复同意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南平市工商局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6月20日正式启动运行。 | |
23.省质监局 | 1.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1.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4项省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7〕150号)精神,对应取消2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核准(气瓶检验机构除外)。 |
2.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 | 自6月1日起,省质监局将漳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 2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漳州市质监局办理,并做好委托事项的衔接落实。 | |
3.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及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财函〔2017〕140号)等规定,从4月1日起停止征收计量器具型式试验费用。 | |
4.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将“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列为即办事项,将“二级注册计量师注册”“ 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认定”“ 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认定”“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的审定”“ 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立项、建设及管理”、 “受理福建省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材料、初审及下达工作”“ 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等7项公共服务事项调整为全流程网办事项,列入“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实现企业办理相关事项“最多跑一趟”。 | |
24.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 1.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出台《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图书期刊印刷委托备案管理的通知》(闽新广〔2017〕258号),全面推进印刷委托书备案的网上全程办理。从5月3日起,申请单位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微信公众平台“福建新闻出版广电服务平台”,就可直接办理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备案,且备案事项实现当日办结。 |
2.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 | 印发《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工作方案》(闽新广〔2017〕318号),明确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目标和工作任务。目前,94.6%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已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对外,提升审批效率;进一步明确处室职责分工,强化事前审核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 | |
3.简化优化服务 | 5月31日,印发《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程》(闽新广〔2017〕319号),明确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职能、项目设置、事项办理等流程再造,完善服务与公示监督等措施,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 |
25.省体育局 | 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 完善基层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工作服务指南。 |
26.省安监局 | 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列入“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危险化学品登记”办理事项列入“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 |
27.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推进“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审批改革 | 编制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批“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共梳理50项即办事项和全程网办事项,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实现企业办事“最多跑一趟”。 |
2.完善清单管理 | 修订《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参考目录》。对事后备案、事中事后监管、日常监督检查事项进行了清理。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药用辅料注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初审。 | |
28.省物价局 | 1.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 印发《关于印发福建省物价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闽价综〔2017〕70号),成立双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规程,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式,公开随机抽查的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确职限权,尽责担当。 |
2.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的部署,经省政府同意,会同有关单位印发《关于清理规范我省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闽价电〔2017〕39号),落实出台的惠企政策措施,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杜绝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禁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大力推进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服务和收费,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收费监管规则,推出一批制度性强、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 |
29.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 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闽测〔2017〕15号),从省级抽查对象范围内随机抽取测绘单位作为2017年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测绘资质巡查和地图管理监督检查的检查对象,统一公布各项抽查的抽检单位名单,并说明各项检查的内容和工作要求。 |
2.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 | 根据 《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1号),对超过70周岁申请测绘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及变更注册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体健康证明;对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或执业印章遗失申请补办的,不再要求申请人委托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